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科研兴趣培养计划实施细则》(教发[2019]15号),现启动2022年春季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所有已完成项目均可申请结题,此次可参与结题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若项目负责人为2022届毕业生,本次无法结题的,请相关指导教师及时更换项目负责人;若项目负责人为已毕业学生、项目为2019年前立项(包含2019年)的,本次须完成结题,否则将予以终止。
二、结题材料
1.各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4月7日前将项目结题材料电子档及纸质材料提交至综合楼229,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发送至邮箱572578379@qq.com,并及时加入结题通知群:1012282725,结题材料包括:
(1)项目成员排名
项目负责人与指导教师协商后,根据项目贡献程度为小组成员填写小组排名。填写步骤:项目负责人进入教务系统→“学生-实践教学”→“创新创业实践”→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负责人填报排名顺序\上传结题表\填报项目成果→填报排名顺序。
(2)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表(电子版(PDF版)、纸质版)纸质版结题表经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盖章之后,由项目负责人将最终结题表扫描件(PDF版)上传至教务系统,结题表模板见附件2。上传步骤同上。
(3)项目成果及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项目成果填报步骤同上。证明材料包括:与项目相关的正式发表的论文(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者论文录用通知(包括接收函和论文)、专利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
(4)项目总结报告(纸质版,仅自然科学类提供)
内容要求包括摘要、关键词、实验材料、实验过程、结果、结论、讨论等。
2.各学院:
(1)学院结题答辩安排将在QQ群内通知。答辩请各学院先审核项目负责人是否在教务系统提交结题表、项目成果材料。
(2)学院完成项目结题答辩评审后,须在教务系统中修改“结题学院审核”,结题通过则修改为“是”,不通过则为“否”。步骤:科研兴趣项目(新)→已立项项目结题审核→结题学院审核→“是”或“否”。
(3)结题审核后,学院将电子版结题材料(结题表、成果证明材料、结题验收情况表)于2022年4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白老师(邮箱:376176948@qq.com),纸质材料(结题验收情况表、成果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校区教务科(部),需有学院盖章,结题验收情况表见附件3。
三、结题要求
结题由学院组织答辩,相近专业、项目数较少的学院可联合组织答辩。答辩汇报人从项目小组中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产生,评审组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判定项目“通过”或“不通过”结题,并按照百分制评分(附件3)。各学院至少于答辩前5天将答辩安排(包括答辩时间、地点、答辩组成员等)传至白老师处,以便安排督查。
学院材料收集联系人:易老师(0835-2882187)
食品学院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