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小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 号),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21 年 4 月 3 日(星期六)至 5 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 天。
二、去向登记
学生如在假期内离校,须在学工系统进行去向登记。操作流程:登录学工系统-日常管理-请假申请-法定假日登记-去向登记填写后提交。
二、注意事项
(一)切实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疫情防
控各项工作。
(二)加强法纪和安全学习,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食品学院党委办
2021年3 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