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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寒假安排的通知

时间: 2021-01-13 点击次数:


全院班主任、全体同学:

2021年寒假在即,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校园安全稳定,切实做好2021年寒假学生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放假安排

按照学校安排,学生从1月15日(周五)起,结束考试和相关教学科研任务后开始放假。下学期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021年3月5日(周五),3月8日(周一)正式行课。(注册地址另行通知)

特别注意:所有学生离校前,需通过“学生管理系统”→“日常管理”→“请销假”→“日常请假”版块履行报备手续,班主任审批通过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限:离校日期(如1月15日-3月4日

在遵循属地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照学校确定的春季开学时间,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学生分批返校,届时如有最新上级通知要求,将结合通知要求科学调整返校安排。(返校具体办法另行通知)所有学生离校后在未得到学校正式通知前,不得擅自提前返校。

、假期离校学生管理

学生通过请假审批后,妥善整理好个人物品,分期分批离校。

归家途中保管好财物,注意安全,离校后须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做好个人防护,减少聚集,禁止前往疫情风险区域,避免接触来自疫情风险区域的人员。离校学生过“学生健康信息填报平台”实行双日健康打卡,如离校期间经由疫情风险地区,必须主动如实报告。学院班主任要准确掌握每一位学生的健康史、旅居史、接触史等相关情况,如有异常,按防控要求及时报告(工作联系人:陈放)。

特殊情况留校申请

农历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提倡全体学生与家人团聚,共度佳节。确因疫情原因无法返家的同学可申请留校,未申请或未获批准的学生寒假一律不得留校。

1.因疫情原因寒假留校申请

学生通过“学生管理系统”→“日常管理”→“请销假”→“寒暑假留校管理”版块履行申请手续,并签订《附件1:食品学院2021年寒期留校学生安全自律承诺书》,于1月14日15:00-18:00交至综合楼230

2.因疫情原因寒假留校审批。学生在线提交申请,班主任负责向学生家长核实情况并进行初审,学院完成线上审核后报学生处审批。经学生处审批通过后,学生方能寒假留校。寒假留校申请审批通道于1月12日至1月15日开通,申请留校期限为1月24日至3月5日,原则上春节前需全部离校。

特殊原因寒假留校学生管理

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班主任、导师应与留校学生保持联系,关心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1.留校住宿。寒假留校学生不得擅自在外住宿,留校住宿由后勤管理处宿舍管理科统一安排,具体事宜由后勤管理处另行通知。

2.出行管理。根据新冠疫情形势,寒假留校学生实行“封闭管理”或“闭环管理”,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出入校园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出校的,需通过微信公众号“微观川农”→“疫情填报”→“本科生校园管理”申领校园通行码(蓝码),学生凭码出行(后台将实时记录出行信息,跟踪出行轨迹)。出行码当日有效,有效时间为6:00-23:00。留校学生通过“学生健康信息填报平台”实行每日健康打卡。留校学生中途离校须通过“学生管理系统”申请报备,并向学院负责老师书面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校。

五、相关要求

1.全体同学应自觉遵守各级政府部门、社区、学校依法颁布的疫情防控命令、决定、规定,对于各类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处关于“学生违反疫情防控纪律”处分条款适用解释》http://xsc.sicau.edu.cn/Web/ShowInfo-LJw34Jmu~aacgacac~M3~cjdi.html严肃查处、必惩必办。

2.按照要求有序开展各类实习实践活动,任何学生组织或个人未经许可不能以四川农业大学的名义外出开展活动。增强安全意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提高辨别能力,防诈骗、防传销、防非法集资,如有需要及时通过正规渠道寻求帮助。

食品学院党委办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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